人的生活中,常常會被一些鳥事給纏住,要想掙脫之,只好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,要不然事情將會沒完沒了地繼續下去。
而證據的重要性,在法庭上可說是很有感覺的,因為大家都是公平、公正地接受審判,只要拿出證據之一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,經過審查後,將會獲得清白。若是拿不出證據,也不能說是自己傻,因為很多事情在發生那一刻,往往都事利用對方的信任還達成目的的,所以在當下事無證據可顯示的,但證據的種類與形式又不只限於物證,只要能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,拿出來一起討論,或許能從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呀。